社保缴费in攻略 | 用人单位线上清缴社保费托收单操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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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缴社保费托收单功能描述

   ● 适用于参保人向人社部门申请办理社保政策性补缴、清缴2023年12月底缓缴到期社保费、清缴2023年12月之前(不含12月)欠缴的社保费业务,人社部门审批通过后向参保人出具托收单并将应征数据传递给税务机关。● 适用于参保人向医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政策性补缴社保费业务,医保部门审批通过后向参保人出具托收单并将应征数据传递给税务机关。对于清缴2023年12月之前(不含12月)欠缴的社保费业务,参保人无需申请,医保部门定期开具托收单并将应征数据传递给税务机关。● 参保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粤税通等平台输入托收单号后查询应缴信息并进行清缴操作。

   广东省电子税务局缴费操作指引

   1.企业身份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社保费管理】,进入社保费系统;广东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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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进入社保费系统,选择单位社保号,点击【确定】;广东资讯
   3. 点击菜单【社保费清缴】→【清缴社保费】功能,进入清缴社保费界面;广东资讯
   4. 输入托收单号,点击【查询】;广东资讯
   5. 选择需要清缴的社保费信息,点击【缴款】后,选择缴款方式进行缴款;广东资讯
   6. 支付成功,完成清缴。

   粤税通缴费操作指引

   1. 手机端使用微信搜索小程序——粤税通,点击左上角头像登录,登录成功后点击【我的社保——更多】(或点击【全部功能】→【我的社保】→【托收单清缴】);2. 点击【托收单清缴】;3. 进入填写托收单内容界面,填写托收单号,点击【下一步】;4. 核对信息无误后,点击【去缴款】,完成托收单清缴。

   清缴社保费托收单业务在自助办税终端、银税互联银行智慧柜员机、“粤智助”政府服务自助机也可以一站式自助办理!

   具体操作指引请点击以下链接:广东资讯

   温馨提示

   缴费前,请务必核对确认系统界面显示的托收单电子信息与经办机构出具的纸质托收单内容一致后再进行缴费。

   供稿: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编发:东莞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广东资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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